SFC fines China Everbright Securities (HK) Ltd HK$2.5m

For pledging client securities as collateral for its own credit line from 3 banks in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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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ement of Disciplinary 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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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光大證券(香港)有限公司遭證監會譴責及罰款250萬元

Issue date: 2020-09-29 16:30:00

中國光大證券(香港)有限公司(中國光大證券香港)因在未經有效授權下,將客戶證券質押予銀行以獲得財務通融,遭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譴責及罰款250萬元(註1)。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在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8月19日期間,儘管約由6,841名客戶給予中國光大證券香港的常設授權的有效期已屆滿,但中國光大證券香港仍依賴這些授權質押客戶的證券,作為獲取三家香港銀行的信貸額度的抵押品。有關常設授權的有效期於2018年3月31日屆滿(註2)。

由於中國光大證券香港在欠缺有效授權下質押客戶證券,故違反了《證券及期貨(客戶證券)規則》(《客戶證券規則》)及《操守準則》(註3及4)。

證監會在釐定有關罰則時,已考慮所有相關情況,包括:

  • 中國光大證券香港在發現其未有遵從《客戶證券規則》後已安排贖回所有已質押的客戶證券,並自行向證監會作出匯報;
  • 中國光大證券香港沒有為客戶的常設授權續期,主要是由於其舊有與現有合規團隊的成員之間溝通不足所致,且並無證據顯示中國光大證券香港存在系統性缺失;
  • 並無證據顯示中國光大證券香港的違規行為令客戶蒙受損失;及
  • 中國光大證券香港與證監會合作解決證監會的關注事項,及接受其調查結果和紀律行動。

備註:

  1. 中國光大證券香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經營第1類(證券交易)、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第6類(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及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的業務。
  2. 《客戶證券規則》第4(1)條規定,常設授權指(其中包括)給予中介人以授權該中介人以一種或多於一種指明方式處理不時代客戶收取或持有的客戶證券或證券抵押品的書面通知。除非給予該授權的客戶屬專業投資者,否則常設授權的有效期不應超過12個月。
  3. 《客戶證券規則》第10條規定,中介人須採取合理步驟,以確保除非按《客戶證券規則》規定行事,否則客戶證券及證券抵押品不得存放、轉讓、借出、質押、再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理。
  4. 《證監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第8項一般原則及第11.1(a)段(處理客戶的資產)規定持牌法團或註冊機構應確保客戶的資產盡快及妥善地加以記帳及獲得充分的保障。                   
News captured as of:2020-09-29 16:35:00

Source: S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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