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rt appoints administrators for Vantage New Generation Securities Ltd

We note that according to a Restriction Notice issued on 7-Jun-2023, the SFC suspects misappropriation of client assets.

English

法庭就新世代證券有限公司委任管理人

Issue date: 2023-09-06 16:41:54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從原訟法庭取得命令,藉此委任Briscoe Wong Advisory Limited的陳佩詩女士及麥巧姸女士為新世代證券有限公司(新世代證券,前稱為高寶集團證券有限公司)的共同及各別管理人(註1及2)。

根據於2023年9月5日作出的法庭命令,陳及麥有權(其中包括)管理新世代證券的財產和該公司代其客戶或第三方持有或以記入新世代證券帳下的方式持有的財產,並在她們認為適當的情況下,管理新世代證券的事務。

證監會認為,委任管理人的做法符合公眾利益,以(i)利便客戶財產的有序和迅速交還,(ii)處理新世代證券客戶就其資產處置問題的查詢,及(iii)按管理人認為合適的方式,對新世代證券的財產、業務及/或事務進行任何調查。

證監會在尋求原訟法庭頒令前,已向新世代證券發出限制通知書以保存由該經紀行持有的客戶資產(註3)。

備註:

  1. 新世代證券分別自2012年8月3日及2014年8月12日起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進行第1類受規管活動(證券交易)及第4類受規管活動(就證券提供意見),並須受就第4類受規管活動而言,持牌人只可向專業投資者提供服務的條件規限。
  2. 證監會的申請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作出。任何人若已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任何有關條文及/或其附屬法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允許證監會向法庭申請委任某人管理該另一人的財產。
  3. 請參閱證監會2023年6月7日的新聞稿。
News captured as of:2023-09-06 16:41:54

Source: S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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