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ng King Hoi jailed for 2 weeks for obstruction of SFC's search operation
黃敬凱因妨礙證監會搜查行動被判入獄
Issue date: 2022-11-10 16:38:51
東區裁判法院早前在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提出檢控後,裁定黃敬凱(男)妨礙證監會的僱員執行搜查令的罪名成立,今天判處其監禁兩個星期。黃被飭令支付證監會的調查費用(註1及2)。
這是首宗有人因妨礙證監會的僱員履行其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賦權的職能而被判罪成的個案。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弘福先生(Mr Christopher Wilson)表示:“本會歡迎法庭的裁決。今天的判刑帶出強烈而清晰的訊息,就是妨礙執行搜查令的行為嚴重損害證監會的法定職責。任何人故意妨礙證監會人員履行職責,屬干犯嚴重罪行,本會堅決對這些犯罪者採取法律行動。”
完
備註:
-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82條,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妨礙任何指明人士執行該條例授予的職能,即屬犯罪,(a)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或(b)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根據該條例,指明人士包括證監會及其僱員或根據第182(1)條獲委任調查任何事宜的人。
- 請參閱證監會2022年10月27日的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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